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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工集体宿舍清退、新管理办法及租金调整的通知
[成都大学基建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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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职工:

       根据成都大学《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4]60号文件精神,现将教工集体宿舍清退、新管理办法及租金调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教工集体宿舍

(一)清退时间

       从2014年4月30日起至2014年9月1日止。清理教工集体宿舍。

(二)清退范围

       (1)本人或配偶购买过成大花园一、二、三期的教职工;

       (2)本人或配偶购买过红花教师苑的教职工;

       (3)本人或配偶分配或购买过成都市五城区内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教职工;

       (4)已离退、解聘或因各种原因离校半年以上的教职工。

       以上人员若在通知规定期限拒不搬出,视作强占公房,将由学校另行处理。符合以上情况但确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租住(租期不得超过一年)的教职工,须持学院或部门证明书和本人情况说明书提前向后勤服务公司申请,再由后勤服务公司报学校党政联席会确定。

二、《成都大学十陵校区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见附件一)

三、《成都大学十陵校区教职工集体宿舍出租协议》(见附件二)

四、调整公有房屋租金(见附件三)。

五、申请时间

       从2014年5月19日起至2014年6月18日止。

       联系电话:84616379

       联系人:贾老师

 

下载附件:附件一:成都大学十陵校区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下载附件:附件二:成都大学十陵校区教职工集体宿舍出租协议

下载附件:附件三:关于调整集体宿舍租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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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jian@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