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师生员工、驻校各单位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于9月14日起,继续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校园车辆违规停放、超速行驶等危害校园交通安全行为的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行车秩序,增强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营造良好的校内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1、教学区、办公区机动车停放秩序。机动车在学校划定的停车位停放,禁止乱停乱放。
2、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非机动车使用安全,学校按程序引入校园专用品牌共享单车供师生员工使用,使用者须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区和办公区规定的共享单车停车位区域内,禁止乱停乱放。
3、校园机动车行车秩序。机动车在校内行驶,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安全。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在校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0km/h,出入校园控制车速在5km/h以内。
4、在建施工机动车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车辆非特殊情况由校内专用施工通道进出。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确需进出校园,要低速行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物飞扬、洒落或者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三、机动车停车区划分
校内机动车停放分为:注册车辆停车区、临时(限定)车辆停车区和禁止停车区(交通严管区):
(一)注册车辆停车区
注册机动车可停放在学校1号-6号停车场及临时停车场,共计964个停车位(详见附件图示)
(二)因公访客车辆和临时停车区
1、因公来访车辆在安保人员指挥下停放于指定的停车区域或停车位。
2、如遇大型会议或活动,参会车辆可在安保人员的指挥下临时停放于第三食堂周边至善西路和明德西路指定区域。
3、学校食堂配送食品的货车、物流送货车只能停放在各食堂指定的卸货区域,卸完货后即行离开,禁止停放在学校划定的停车场和停车位上。
(三)禁止停车区(交通严管区)
1、行政楼、第二行政办公区及其周边道路、公务活动专用停车位和至善东路等路段禁止乱停乱放。
2、学校北门至三食堂沿线、学生宿舍区(1-16栋)周边道路禁止乱停乱放。
3、综合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区域主干道禁止乱停乱放。
4、各二级单位所辖区域停车位须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
(四)部分路段实施单向行驶
1、学校行政楼前喷水池周边道路实行早晚高峰期(工作日8:00-9:00,17:00-18:00)逆时针单循环交通行驶,以缓解南大门的交通压力。
2、第二办公区东侧道路(至善东路)由南向北单向行驶。
3、从北门至南门的行车路线:从北门进入校园机动车须沿三食堂(学术交流中心)西侧道路由北向南至明德西路左转驶向南门。
四、交通违规处置措施
为落实校园交通整治要求,保卫处将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对校内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将进行实时信息记录,录入校园门禁系统。具体如下:
1、第一次违规停放机动车,将对驾驶车辆张贴《违停车辆告知单》进行交通安全提示。
2、第二次违规停放机动车,将对该车进行锁车管理,学习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后解锁。
3、第三次违规停放机动车,门禁系统将对该车实行一个月暂停自动入校处罚,按照校外车辆对待。
4、定期通过网站交通曝光台和学校综治委安全简报全校通报;校园交通违规情况将纳入年度各二级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考评。
五、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和安全教育
1、各单位要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教职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的专题教育。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和学校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2、学校公务车、校园交通车管理和使用部门,应对专职驾驶员组织学习,自觉遵守学校有关交通管理规定并自觉服从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
3、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和环境,需要全体交通参与者共同来维护,请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共建平安和谐、文明有序的成大校园。
附件:成都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示意图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东十陵镇 | 邮编:610106 | 电话:028-84616322 | 邮箱:cdujjc@cdu.edu.cn 成都大学基建处 版权所有 © 2010-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Log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