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我校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推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所有收入均已纳入国库,所有开支均需通过国库大平台系统集中支付,学校每日现金支取应控制在市财政规定的限额内,严格现金大额支出。
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按规定计财处不得再办理现金借款业务。
3、计财处每月需向市财政申报用款计划,除常规运行经费外,凡物资采购合同、学生奖贷助困、大型维修改造等大额经费需次月支付的,请相关部门于当月 20日前将下月用款计划报计财处预算科(申报表在计财处网页上下载),以便计财处汇总后通过国库平台上报市财政申请用款计划。
4、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包括飞机票、火车票、酒店住宿及会议培训费等)和零星采购均须使用公务卡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公务卡报销单在计财处网页上下载)。
5、公务卡消费请妥善保存POS单和发票,因商家与银行及国库之间结算时间关系,需消费满3个工作日后方能到计财处办理报销业务。
6、确因工作需要且无法使用公务卡,又急需支取少量现金,须事前向计财处申请(申请表在计财处网页上下载),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不予报销。
7、科研经费报销鼓励教师使用公务卡,也可按原有方式予以报销。
下载附件:相关表格
计划财务处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