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时间: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天)上班。
二、教学调整安排:
1、10月8日(星期六)执行第六周星期三的课表;
2、10月9日(星期天)执行第六周星期四的课表;
3、原本安排在10月8日、10月9日的课程教学和其他受假期影响的课程教学,可安排在机动周完成;若没有设置机动周,需任课教师通过教学管理系统WEB端提交调课申请,在调课理由中统一填写“国庆节调课”,由各学院自行审核通过。
三、国庆假期工作要求:
1、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监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和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与保障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各级党委(总支)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国庆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用公款吃喝、旅游、赠送节礼,不乱发钱物,不公车私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收送“红包”礼金。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和执纪问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相关部门应抓紧时间推进学校一期改扩建工程和相关维修项目。
4、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放假期间除后勤采购等保障性车辆外,学校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公车私用。
5、放假期间实行在岗值班,校领导在各自办公室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地点为行政楼314值班室。全校中层干部值班表详见OA)。各部门及二级学院内部的值班自行安排,并于2016年9月27日17点前将值班表报学校办公室备案(行政楼308,电话:84616538)。
6、学校中层干部离蓉须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关于严格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保持通讯畅通。处级干部正职需请假或离蓉,须向分管校领导请示,并报学校主要领导签批,申请表报学校办公室存档。处级干部副职请假或离蓉,由本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申请表由部门内部留存。
7、附属医院、川抗所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将安排情况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安全保卫值班电话:84616110;13558813110。
学校值班电话:84616800。
宿管中心值班电话:84616806。
学校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