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15-2016年寒假及新学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及寒假工作安排
(一)2015?2016学年寒假正式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2月26日。
(二)2月24日(星期三)至25日(星期四),全体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干部(含助理)参加2016年党政工作研讨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
(一)2月26日(星期五)14∶30,全体行政人员返校报到,教师返校报到。教职工返校报到实行实名签到制,3月2日(星期三)15∶00前,各学院、各部门将签到表交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办公室。
(二)2月27日(星期六)至28日(星期日)学生报到注册、发放教材。
(三)2月29日(星期一)学生正式行课,各学院于15∶00前将学生出勤情况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将向全校通报师生返校报到情况。
三、假期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在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前,要组织人员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学院要做好期末和假期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职工要利用假期做好教学准备和科研工作;学生处、各学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关心和管理。
(三)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要利用假期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为下学期开学提供保障。
(四)基建处、后勤处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及相关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学院三室一厅建设以及物资采购、后勤保障、维修改造等工作。
(五)放假期间,全校实行在岗值班,校领导及中层干部值班地点为值班领导本人办公室。中层干部值班顺序原则上按照部门及部门内部顺序拉通排班(值班表详见OA)。各部门及二级学院内部的值班自行安排,并于2016年1月21日17点前将值班表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具体值班要求如下: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责任感,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执行值班制度要求的或查证师生投诉情况属实的人员,将按照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根据值班任务的要求,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值班室。
4.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5.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手续。
6.值班人员若因事因病不能值班,必须提前告知学校办公室报相关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六)在确保放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上,各二级单位可安排轮休,在假期中有任务的单位必须责任到人并抓紧时间正常推进,所有干部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学校中层干部请假或离蓉,须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关于严格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级干部正职需请假或离蓉,须向分管校领导请示,并报学校主要领导签批,申请表报学校办公室存档。处级干部副职请假或离蓉,由本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申请表由部门内部留存。
(七)附属医院、川抗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将安排情况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学校值班电话:84616038
保卫值班电话:84616110 13558813110
宿管中心值班电话:84616806
学校办公室
二?一六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