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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办事指南
[成都大学基建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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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办事指南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部分)事项办理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八宝街1112楼)

4、承诺时限:材料符合要求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联系电话:86697927

7、投诉电话:8669152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

2、《 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证前检查:经现场检查是否符合开工条件;

第三步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

四、申请材料

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盖章)

2、中标通知书(原件)

3、建设用地手续(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5、监理合同、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6、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原件)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8、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原件)

五、备注

除五城区外,其余各区(市)县的所属项目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办事指南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建工程部分)事项办理指南

 

一、项目慨述

1、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建工程部分)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八宝街1112楼)

4、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6、联系电话:86691032

7、投诉电话:8669152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三、办理范围

凡成都市规划区范围内新、扩建城市道路及地下管线、桥梁(包括人行天桥)、隧道(地下通道)、河堤、水闸、污水处理厂站、自来水厂、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天然气储气站、园林绿化工程等城市建设工程项目。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5个工作日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颁发施工许可证,由窗口工作人员答复申请人。

五、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用地手续;

3、《成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4、施工合同,依法必须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

5、质量、安全监督备案资料;

6、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含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7、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资料;

8、建设资金落实资料;

9、工程监理合同。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办事指南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事项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 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 办理窗口: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八宝街1112楼)

4、     承诺时限:

对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二级及二级以下项目,在市建委出具审查材料签收凭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特级和一级项目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无行政事业收费。承担技术审查的咨询机构收取咨询费,其收费标准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规定,按工程概(预)算的0.20%~0.03%收取。

6、 联系电话86647715

7、投诉电话:86691520

二、法定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三十三条。

三、办理程序

市建委委托市勘察设计审查中心具体实施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政策性审查,按项目分类组织市规划、消防、人防、公用市政、卫生防疫、文保部门进行专业审查,同时由依法取得建设部、省建设厅颁发的审查资质证书并经市建委核准的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市建委统一发出批准书。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包括表格、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向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凡材料齐全并符合政策性审查规定的,当场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政策性审查规定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之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补充齐全或修改材料后受理);

第二步:由规划、消防、人防、卫生防疫、市政、文保等部门及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在承诺时限内发出《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对未通过审查的,发出《整改通知书》;

第三步:申请人将修改后的申请材料重新送至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按第二步所述程序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在承诺时限内发出《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第四步:申请人在领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回复及设计变更通知书送窗口备案。

四、申报材料

1、需提供资料目录、数量及报审须知(见成都建信网www.cdcin.com);

2、相关表格及示范文本格式(可从成都建信网www.cdcin.com下载)。

五、前置条件

1、  设计方案获得市规划局批准。

2、  下列项目的初步设计获得市建委批准:

1)地面12层以上(含12层)的高层建筑;

2)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3)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含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4)政府投资的重要工程项目。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办事指南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事项办理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八宝街1112楼)

4、承诺时限:

1)无减免情形的项目,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当场完成审核;

2)申请减免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符合报建费减免规定及资料齐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审核;

3)申请减免需核实有关情况的项目,经核实符合规定及资料齐备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审核。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按建筑每平方米120元收取;

2)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一次性收费的批复》(川府函[2001]367号)、《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02]10号)文执行。

6、联系电话86278714

7、投诉电话:86691520

二、法定依据

   《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0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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